法治视点网1月7日讯:1月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公布《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山东省聊城市:“1+3”行政应诉工作模式创新》被正式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近年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发现,我市行政机关败诉率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一高一低”的问题较为突出。2016年至2018年,全市行政机关败诉率分别为22.15%、32.5%和21.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分别为21.4%、19%、62.5%,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即使出庭,也因不熟悉案情、缺乏庭审经验,不愿发表意见,形成了人民群众“告官不见官”、行政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行政争议的化解,也对政府形象和营商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聊城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将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少数”,打通行政纠纷化解“最关键一公里”,通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有力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优化了法治营商环境。2019年11月至今,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38个月保持100%,行政机关败诉率由2018年的21.5%下降至2022年三季度的4.9%。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经验做法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和省法院张甲天院长批示肯定,并连续两年写入省法院工作报告。
01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通过把行政机关负责人推上去,实现行政机关败诉率降下来的良好效果。
一是推动行政应诉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建立。聊城中院多次向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提出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市依法治市办制定了«关于抓好涉企业行政案件被诉部门负责人须出庭应诉全力促进行政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1个100%+3个全覆盖”的目标。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行政机关参加庭审观摩及业务培训全覆盖,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推动全市开展述德述廉述职述法“四述合一”试点改革。
二是推动行政应诉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庭前督促、定期通报、考核评价、约谈问责等七项制度,聊城中院将行政案件开庭信息提前上报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由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每月统计行政应诉情况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出庭率低、败诉率高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三是推动“一把手”示范作用有效发挥。在送达开庭传票时,一并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鼓励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2020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1057次,占比31.04%,8个县(市区)、3个市属开发区及市直部门的行政“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定保持100%的基础上,实现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
02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针对近年来行政案件大幅上升的严峻形势,聊城中院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上狠下功夫,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行以当事人选择管辖和聊城中院指定管辖相结合的跨行政区划管辖改革,深化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适用范围,对多个行政相对人起诉的同类型或系列案件,采取“示范裁判+批量办理”的办法提升审判质效。截至2022年三季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一审结案率88.69%、改发率1.21%、服判息诉率61.08%,三项指标均位居全省第1;一审行政案件办案天数50.38天,正向排名位居全省第2。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错误倾向,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理马颊河、徒骇河河道拆违系列案件中,一方面明确违建蔬菜大棚必须拆除,另一方面又基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对蔬菜种植户给予合理赔偿,保障拆违工作顺利开展。莘县、高唐法院先后成立征迁巡回法庭,通过法律宣传、诉前调解、征迁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及时就地处理行政争议,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坚持源头化解。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与市检察院、司法局印发«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在全国首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和行政机关负责人调解室“双调合一”模式,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和解化解。2019年10月以来,审前和解中心共化解纠纷1145件,和解成功率25.05%,其中东昌府区106户村民诉区政府履行征地补偿安置职责案、涉莘县高铁新城建设526件案件,均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协调化解,取得了审前和解的良好效果。去年,全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下降7.74%,实现了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一审案件数量首次下降。
03大力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聊城中院坚持从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出发,积极探索构建新型府院关系,助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强化庭审观摩效果。
在全省首创“联动、对比、互补”庭审观摩形式,时任市长李长萍同志连续两年带领市政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30多个部门组织了全系统庭审观摩,各县市区通过观看网络直播、录像视频、组织小型庭审观摩等形式,不定期举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参加的庭审观摩活动,实现了全市行政机关庭审观摩全覆盖。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交流。
与市司法局联合编印下发«行政案件指导案例»«行政案件裁判要旨汇编»«行政案件裁判要点100例»等学习资料,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举办专题讲座、行政执法培训班等方式,实现行政机关业务培训全覆盖,组建法治建设微信群,及时发布行政审判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促使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强化败诉警示教育。
选取9件行政机关败诉典型案例录制专题教育片在电视台播放,编印全市行政机关十大败诉案例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经聊城中院提议,市政府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召开败诉案件通报研讨会,分析败诉原因研究改进措施,达到“败诉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