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8月18日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法治宣传,兖州法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
学理论: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8月8日下午,环境资源庭所在的刑庭党支部把主题党日与全国生态日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党建红引领生态绿”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支部干警“学理论、谈感悟、签承诺、践行动”。兖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传东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重要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生活,就提升环资审判质效、打造和谐美丽的兖州分享交流心得体会。干警们表示将以这次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为守护蓝天、碧水、青山、净土的美丽兖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随后,参加活动的干警现场签订了《低碳减排、绿色生活承诺书》。
践行动:点滴之举守护“生态绿”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助力企业绿色低碳健康发展,兖州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全国生态日•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官深入了解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结合环境保护、打击污染环境的案例事例,向企业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树立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8月10日上午,兖州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宋兆霞带领法院干警在龙湖湿地公园,开展了主题为“生态与文明携手•和谐与法治同行”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讲解环保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帮助群众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倡导大家爱护生态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为群众普及了丰富的环保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全民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得到了来往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兖州法院将持续发挥环资审判职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资源犯罪,广泛开展宣传普法活动,准确把握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找准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点,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兖州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