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点8月18日讯:为进一步提高出行人群的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兖州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普法活动中,兖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杨超带领6名干警在建设中路与龙桥路十字路口通过现场设置咨询台、摆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话”安全,向来往群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并结合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现场群众了解到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及造成他人伤害时应承担的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引导和教育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本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60余人次。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零距离地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做到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接地气、聚人气,有效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兖州法院将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争做文明、礼让、遵规、守法的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