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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阳县交警:未系安全带 事故中受伤

来源:法治视点网 作者:宁阳交警 热度: 日期:2023-01-11

     法治视点网1月11日讯:近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张家崖路口时,与沿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宁南路由北向南行驶宁某驾驶小型轿车发生事故,致宁某车辆乘车人受伤,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在这起事故中,坐在宁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乘车人因未系安全带导致受伤,如果他们行驶过程中全程系好安全带,事故发生时就能够有效降低受伤程度。(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警大队)


责任编辑:于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