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视点4月10日:春色渐浓处,梨云漫卷时。随着金乡县第六届梨花节盛大启幕,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护航梨花节 文明相伴踏春行”活动悄然展开。普法志愿者化身“法治向导”,将民法典宣传融入踏青赏花场景,让法治精神与春日芬芳共同浸润游客心田。
法典驻心间:广场上的法治交响
开幕式后的金水湖南广场,“民法典与春天同行”宣传展台前已热闹非凡。色彩鲜明的《民法典七大编解读》生动还原了婚姻家庭、财产纠纷、邻里矛盾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景。志愿者们结合漫画中的情景,用通俗语言讲解法律条文。“比如这幅漫画里,楼上漏水导致楼下损失,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责任划分。”普法志愿者指着彩页举例,“我们通过这类常见案例,帮助大家理解‘侵权责任编’的实际应用。”游客王女士带着孩子边看漫画边答题:“这种形式有趣又有用,连孩子都能记住‘共同债务’‘虚拟财产’这些法律概念。”现场还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律师团队针对群众提出的宅基地流转、遗产继承等问题进行专业解答。
梨园说法时:花海中的流动法堂
移步王杰村梨花园深处,法治微课堂在梨树下开讲。鱼山司法所负责人结合村民李某因梨树越界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例,深入浅出讲解物权编相关规定。“树枝过界造成损失应赔偿,但也不能私自砍伐他人树木。”在场果农学习到了果树种植购销中的法律常识,对接地气的讲解非常满意。花影婆娑间,身着汉服的“法治仙子”成为流动普法站。她们手持定制团扇,扇面“自甘风险”“好意同乘”等民法典热词与梨花相映成趣。游客争相合影时,志愿者趁机科普:“就像参加梨园徒步活动属于自甘风险,民法典第1176条明确规定了活动组织者责任边界……”
文明共芬芳:法治护航下的春之约
这场法治文化浸润活动,让梨乡焕发新的生机。“原来民法典第291条对公共空间文明行为有明确规定,赏花时更要注意不折枝、不喧哗。”市民李女士在学习了文明知识后感慨道。活动现场,游客们自觉将垃圾投入分类回收点,摄影爱好者主动为他人让出最佳取景位,孩童在家长引导下轻抚花瓣而非攀折花枝……据统计,活动期间共发放普法资料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人次。
将民法典宣传嵌入梨花节,既让法律知识走出书本,也让文明旅游有了法治护航。这种“浸润式”普法不仅让游客带走满袖梨香,更让法治信仰如春泥护花般滋养着乡村振兴的沃土。
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