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冰冰结婚多年。一天丈夫小王在小区遛弯时被二楼阳台掉下来的花盆砸到,致使小王头部轻微破裂,伴有轻微脑震荡。经协商,小王获得医疗费等一系列赔偿款项。
那么,这笔款项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夫妻共有财产又包括哪些呢?
法官说:这笔款项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属于小王个人财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作者: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刘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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